陕西人社重点群体政策服务清单

(贫困劳动力)

序号
政策要点
主要措施
办理流程指引
政策依据
1
就业创业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
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由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单)等材料。待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基本账户。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
2
创业补贴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

2.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http://1.85.55.147:8019/ggfw)

3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扩大支持范围
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 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政策支持,累计不超过3次。

 

 

2.微信搜索“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并关注,进入“贷款申请”,点击“个人贷款申请

 

3.微信“秦云就业”小程序进入创业担保贷款

1.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西银发〔2017〕53号)。
2.财政部人力在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8〕40号)。
4.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4
提高贷款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由以前的15万元提高至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5
缩短审批时限
开通网上经办微信公众号“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6
就业失业登记服务
就业登记
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用人单位录用、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均应在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其中,被用人单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者,由个人办理就业登记。

线下:
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窗口。
线上:
1.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http://1.85.55.147:8019/ggfw


2.微信“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

1.《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陕人社发〔2009〕116 号)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陕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611 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569 号)
4.《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3号)
5.《关于做好线上失业登记申请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78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28号)
7
失业登记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或就业地、或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线下:
户籍地、或常住地、或就业地、或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窗口。

线上:
1.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

2.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aanxi.gov.cn/)

3.陕西人社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

4.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http://1.85.55.147:8019/ggfw)

5.“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

8
《就业创业证》申领
进行了就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在个人《社会保障卡》中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如需要纸质《就业创业证》,可另行申领。 申领方式:
1.就业、失业登记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窗口,并提供本人近期2吋免冠照片2张。
2.按照就业、失业登记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示地址,邮寄本人近期2吋免冠照片2张办理。
9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对贫困劳动力、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服务网(http://1.85.55.147:9003/sxpx),注册后选择培训开班信息,进行培训报名。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2.《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陕人社发〔2019〕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