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知识问答专栏
最新问题
试用期工资怎么发?
试用期工资怎么发?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6-30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无不良信贷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等。同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6-03
推行帮扶精准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好消息一图看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6-17
请过病假还能正常休年休假吗?

请过病假还能正常休年休假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若病假时长未达到上述标准,依然可以正常享受年休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4-27
创业补贴受理机构和办理时限及标准?

业补贴受理机构和办理时限及标准?

受理机构为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人社部门随时受理补贴申请,每两个月审核支付一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每人5000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4-18
工伤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由谁承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什么情形工伤职工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无须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就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也表明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就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一味消极地依靠社会救助。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对于补缴后能享受的待遇,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也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4-07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3-28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3-20
试用期工资怎么发?

试用期工资怎么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6-30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无不良信贷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等。同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6-03
什么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什么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5-21
请过病假还能正常休年休假吗?

请过病假还能正常休年休假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若病假时长未达到上述标准,依然可以正常享受年休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