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知识问答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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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9-02
非全日制员工能与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员工能与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非全日制员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7-27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9-02
社保卡可以代办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8-13
换城市工作了,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换城市工作了,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生活中,跳槽、换工作地的情况很常见,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哦!只有跨省、跨制度流动时,临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前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在省内跨统筹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可以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提出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业务办理结果,也可以随时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功能,实时查询审核结果,跟踪业务办理进度。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各地人社部门APP、社保卡服务银行APP等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也都提供转移申请服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7-10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辞职后,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关机构保管转档手续,需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窗口办理时,需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单位存档的需携带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6-23
居家办公可认定的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居家办公可认定的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需同时满足“单位安排”和“三大要件”两个核心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规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期间,因符合“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依法认定为工伤,且明确“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结合居家办公特质,三大要件具体解读为:

“工作场所”延伸至居家办公固定功能区域(如书房、专用办公桌面等),只要具备开展本职工作基本条件,即视为工作场所合理延伸。“工作时间”涵盖用人单位明确规定的居家办公时段、合理加班时段,以及完成本职工作必需的合理时间。“工作原因”特指用人单位安排的本职工作及必要辅助工作,且职工工作强度、工作状态与在岗工作保持一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6-09
职工不认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

职工不认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5-25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9-02
社保卡可以代办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8-13
非全日制员工能与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员工能与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员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7-27
换城市工作了,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换城市工作了,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生活中,跳槽、换工作地的情况很常见,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哦!只有跨省、跨制度流动时,临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前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在省内跨统筹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可以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提出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业务办理结果,也可以随时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功能,实时查询审核结果,跟踪业务办理进度。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各地人社部门APP、社保卡服务银行APP等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也都提供转移申请服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7-10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辞职后,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关机构保管转档手续,需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窗口办理时,需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单位存档的需携带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6-23
居家办公可认定的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居家办公可认定的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需同时满足“单位安排”和“三大要件”两个核心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规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期间,因符合“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依法认定为工伤,且明确“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结合居家办公特质,三大要件具体解读为:

“工作场所”延伸至居家办公固定功能区域(如书房、专用办公桌面等),只要具备开展本职工作基本条件,即视为工作场所合理延伸。“工作时间”涵盖用人单位明确规定的居家办公时段、合理加班时段,以及完成本职工作必需的合理时间。“工作原因”特指用人单位安排的本职工作及必要辅助工作,且职工工作强度、工作状态与在岗工作保持一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6-09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9-02
社保卡可以代办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8-13
非全日制员工能与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员工能与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员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7-27
换城市工作了,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换城市工作了,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生活中,跳槽、换工作地的情况很常见,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哦!只有跨省、跨制度流动时,临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前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在省内跨统筹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可以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提出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业务办理结果,也可以随时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功能,实时查询审核结果,跟踪业务办理进度。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各地人社部门APP、社保卡服务银行APP等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也都提供转移申请服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7-10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辞职后,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关机构保管转档手续,需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窗口办理时,需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单位存档的需携带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6-23
居家办公可认定的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居家办公可认定的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需同时满足“单位安排”和“三大要件”两个核心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规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期间,因符合“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依法认定为工伤,且明确“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结合居家办公特质,三大要件具体解读为:

“工作场所”延伸至居家办公固定功能区域(如书房、专用办公桌面等),只要具备开展本职工作基本条件,即视为工作场所合理延伸。“工作时间”涵盖用人单位明确规定的居家办公时段、合理加班时段,以及完成本职工作必需的合理时间。“工作原因”特指用人单位安排的本职工作及必要辅助工作,且职工工作强度、工作状态与在岗工作保持一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