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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时间:2025-05-28 15:51
来源: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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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通知》明确延续实施2项稳岗惠民政策举措。一是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底,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二是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条件,并拓宽受益人群。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同时,《通知》对扎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及大龄失业人员保障等有关工作还做了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要加强经办服务管理,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精准发放,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要加强主动服务,通过短信、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向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推送申领渠道,审核完毕后及时反馈结果。要推动证岗相适,进一步提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工作督导,大力宣传政策,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

相关链接: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