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陕西人社部门将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以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为着力点,推动形成高质量充分就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双向奔赴”新格局。
深刻领悟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重要意义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是指能够产生积极的就业带动力,有利于提升就业质量和扩大就业容量的发展方式。它注重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有机统一,是做好新时代就业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就业矛盾、确保就业形势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作出部署,是党中央准确把握我国“十五五”时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特征,对如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的重要举措,对如何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陕西人社部门将深刻贯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基础和前提,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好就业、就好业的期盼。
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路径
坚持树牢和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要始终把稳就业作为人社部门首责首业,坚持把就业工作作为人社工作的优先任务、把就业目标作为衡量人社工作的优先指标、把促进就业作为制定人社政策的优先指向;要不断推动宏观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要建立健全高效、制度化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坚持推动就业政策与产业协同联动。产业兴则就业稳。要以高质量的就业工作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带动更多就业岗位。一是围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积极落实稳岗返还、税收优惠、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确保就业容量的稳定和扩大。二是围绕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企业人才需求,积极组织开展组团式、针对性人才招聘,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人才服务;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技能强企行动”,为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三是围绕数字经济、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不断完善紧缺人才目录发布、引进、培养、激励工作机制,支持引导优秀紧缺人才向行业、企业流动集聚;推动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重点向科技型企业和重点产业链企业倾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持。
坚持处理好科技变革与就业摩擦之间的关系。以人工智能为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深度重塑就业结构与工作形态,我们要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带来的深刻影响,着力维护就业稳定。一是要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就业替代风险进行监测、评估,研究制定就业替代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有序引导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的方向,避免就业替代效应在短期内集中释放;二是要持续优化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失业和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制度;三是要加强对摩擦性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指导,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对失业人员提供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建立有效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坚持建立以国家战略和就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人力资源的供需不匹配是制约当前就业工作的瓶颈问题,我们要不断培养符合国家所盼和市场所需的人才队伍,推动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一是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国家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博士后“两站一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持续优化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职称改革拓面提质增效,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不断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二是聚焦陕西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战略部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强化人才链与产业链相匹配;充分调动企业、院校积极性,开展“揭榜挂帅”项目化技能人才培训,加大对数字、养老、托育等领域人才的培育力度。三是聚焦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深化产教融合,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开展订单、定向、冠名式技能人才培养,培养企业发展所需的复合型技能人才。
坚持培育良好的就业生态。公平稳定的就业环境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在要求,更是提升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的重要保障。一是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进一步扩大“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覆盖面,合理布局零工市场,增强服务均衡性、可及性。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推动全省“人社服务专员”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一步完善“秦云就业”一体化线上服务平台和智能化人力资源预测系统,促进人力资源供需高效匹配。二是不断健全劳动者收入分配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探索开展技能人才工资价位分类指导,定期发布劳动力工资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鼓励引导工资分配向技能人员和一线职工倾斜。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强化企业工资宏观指导,科学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全力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不断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三是加大违法行为治理力度。聚焦劳动者就业维权,着力纠治超时加班、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突出违法问题;纵深推进欠薪问题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依法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大恶意欠薪刑事打击和联合惩戒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蔡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