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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6 14:43
来源:厅乡村振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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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文件链接: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