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不少超龄老人仍坚守岗位,遭遇工伤意外如何应对?在校大学生参加实习积累实践经验,但实习期间发生工伤怎么办?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人社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在校大学生实习发展趋势,针对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的特点,率先将其纳入工伤保险体系,建立特定人群参保制度,让工伤保险成为企业的“减压器”、参保群体的“保护伞”,提升参保群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制度+试点”织牢保障网
曾经,涉及到超龄劳动者、实习学生的工伤意外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倍感“棘手”,甚至引发争议。对此,宝鸡市人社部门对症下药,主动作为,依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超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试点的复函》精神,于2021年8月联合市财政部门印发《宝鸡市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我们坚持把控前端,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按照稳妥有序、制度统一的原则稳步推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散用工单位的工伤风险。”宝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确保基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宝鸡市科学、严谨地规范参保范围和待遇标准。在全市实现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水平、支付渠道的“六统一”,为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有了宝鸡市的试点经验助力,《陕西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为本单位的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李军科是宝鸡市某工业公司职工,2022年5月他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因公司为其办理了超龄人员参保手续,当年7月被岐山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23年6月25日,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其为伤残玖级。2022年5月起,李军科报销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4.2万元,收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9万元。企业法人李宏忠欣慰地说:“幸亏有了新制度,极大解决了我们小微企业的用工难问题,分散了用工单位风险,保障了超龄职工的权益。”
“宣传+参保”织密扩面网
新制度推出之初,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政策不太了解。对此,宝鸡市人社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用人单位积极为相关劳动者参保。
宝鸡市县经办机构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入企业活动,面对面讲政策、点对点释法律,通过解读工伤保险政策、介绍参保优势,从促经济、维权益、促安全多维度,助力企业主动参保。
“我们利用人社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栏、QQ业务工作群等平台,并通过主动上门送政策等形式,广泛宣传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参保对象、参保方式及待遇保障标准,做到政策宣传精准覆盖。”宝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尤其是针对参保对象方面的疑惑,人社局工作人员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介绍:“超龄人员指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65周岁的就业人员。实习生则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按规定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
宝鸡市人社部门还聚焦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群体、家政服务人员等特定从业人员,建立参保扩面资源库,采取实地走访等方式,精准锁定扩面对象。围绕工伤预防、参保缴费、待遇申领等内容,组织政策宣传服务队常态化入企宣讲,实现“伤后保障”向“提前预防”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超龄人员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用工单位就业的,各用工单位可分别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其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当时所在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据统计,自试点工作以来,宝鸡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人员达25175人、实习学生2835人。
“经办+效能”织密服务网
对于遭遇工伤的劳动者而言,便捷、高效报销相关费用是他们热切的渴望。这一诉求要求人社部门不断优化服务,提升经办效能。
自试点以来,一方面,宝鸡市县经办机构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实现参保登记环节的全程线上办理,通过线上“一网通办”来服务企业。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陕西政务服务网和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规范业务指南,减少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缩短办结时限,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以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功能康复为目标,严格待遇审核程序,落实待遇发放标准,坚持按时足额发放。
“我去年4月到宝鸡某公司实习,公司为我以实习生身份参加了工伤保险,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工伤事故,有工伤保险算是不幸中的万幸。”22岁的李某说,2024年10月,他报销了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6900多元,今年5月,公司还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目前正在审核中。
宝鸡市人社部门还鼓励用人单位为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购买补充工伤商业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分散企业用工风险,提高工伤职工的保障水平。
从2021年8月试点开始至今,宝鸡市已为338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36.16万元。(记者 杨勤 通讯员 张建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