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程序,现通知以下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人员参加2019年11月份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鉴定查体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所有参加本次现场查体的申请方代表及被鉴定人必须在下午13点30分前到场完毕。
二、查体地址:陕西省康复医院(原陕西省博爱医院,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52号,石油大学南门向西200米)。
三、所有参加本次查体的人员到场后,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查体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四、参加现场查体的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被鉴定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所有真实有效病历资料(包含影像学资料及其他医学检查资料)。
五、对于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进行查体的,本次鉴定终止。
六、提供虚假诊断书或病历、医学检查资料的职工或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查体过程将全程摄像记录)。
七、任何单位或工伤职工在本次查体工作结束后,所提交的诊断书或医学检查资料均不得作为本次鉴定依据。
八、对于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人员,严格按照《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有关规定处理。
参加本次查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编号 | 姓名 | 用人单位 |
1 | 2019-63 | 王照明 | 陕西兴科房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2019-76 | 王朝庚 | 府谷县老高川乡芦家梁煤矿 |
3 | 2019-80 | 马 恬 | 陕西信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4 | 2019-83 | 郭建勇 | 富平县彩美陶业有限公司 |
5 | 2019-101 | 任 奇 | 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 |
6 | 2019-113 | 武 英 | 陕西和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7 | 2019-114 | 赵 伟 | 西安航天精密机电研究所 |
8 | 2019-115 | 王 嫚 | 陕西塑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9 | 2019-116 | 张壮壮 | 西安环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
10 | 2019-118 | 刘建光 | 勉县众鑫工贸有限公司 |
11 | 2019-119 | 张保停 | 延安利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 | 2019-120 | 李文斌 | 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
13 | 2019-121 | 赵 朝 |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 | 2019-122 | 付新华 |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 | 2019-123 | 杨建红 | 江苏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 |
16 | 2019-124 | 万军利 | 陕西星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 | 2019-125 | 汪洪利 | 神木县香水河矿业有限公司 |
18 | 2019-126 | 张万里 | 西安贝克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 | 2019-127 | 胡增华 | 镇巴县煤矿 |
20 | 2019-128 | 张 骞 |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1 | 2019-129 | 贾莫然 | 陕西白河鸿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 | 2019-130 | 徐启明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3 | 2019-131 | 黄子师 | 陕西宽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 | 2019-132 | 孙为苍 | 陕西享通铸造有限公司 |
25 | 2019-133 | 蔡屹松 | 黄陵矿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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