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程序,现通知以下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人员参加2020年7月份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鉴定查体时间:2020年7月15日下午进行,所有参加本次现场查体的申请方代表及被鉴定人必须在上午11点00分前到场完毕。
二、查体地址:陕西省康复医院(原陕西省博爱医院,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52号,石油大学南门向西200米)。
三、所有参加本次查体的人员到场后,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查体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四、参加现场查体的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被鉴定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所有真实有效病历资料(包含影像学资料及其他医学检查资料);申请方自行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在线打印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并按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填报须知携带材料,携带不全者不予安排本次查体。
五、对于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进行查体的,本次鉴定终止。
六、提供虚假诊断书或病历、医学检查资料的职工或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查体过程将全程摄像记录)。
七、任何单位或工伤职工在本次查体工作结束后,所提交的诊断书或医学检查资料均不得作为本次鉴定依据。
八、对于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人员,严格按照《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有关规定处理。
参加本次查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工伤职工 | 用人单位 |
1 | 孙 瑞 | 陕西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 |
2 | 董 林 | 周至县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执法大队 |
3 | 张问利 | 陕西鑫志安煤业有限公司 |
4 | 王丁丁 | 陕西金盛建筑劳务技术有限公司 |
5 | 王花明 | 西安方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6 | 郭振红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 王 毅 |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8 | 白长权 | 陕西天科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 | 刘成虎 | 定边县鼎大工贸有限公司 |
10 | 雷根平 | 西安鑫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11 | 高振峰 | 陕西百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 | 杨道武 | 西安利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3 | 刘秉国 | 富县华恒煤业有限公司 |
14 | 张艳东 | 陕西金龙护卫有限公司 |
15 | 郭宏飞 | 陕西合众英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
16 | 白新红 | 陕西川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7 | 赵 龙 | 陕西沣惠模板有限公司 |
18 | 李世军 |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 |
19 | 高凯峰 | 铭帝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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