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日反馈的初审结果,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398号)要求,经陕西省推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综合科研处等4家单位、李迎波等3名同志作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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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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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及简要事迹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4个)
(一)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综合科研处。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建立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研究所知识产权专员服务队伍,加强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推研究所知识产权提质增效迈上新台阶,促进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产出,为提升研究所综合竞争力和实现研究所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十三五期间,研究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从1745、1200、231件增长到3889、2709、711件,增幅均超100%,专利数量位居陕西省科研院所第一。研究所多次被评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知识产权先进单位。2020年12月,研究所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成为陕西省首家通过科标认证的科研院所。
(二)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本单位实际,积极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形成了创造活跃、保护得力、运用充分和管理有序的工作局面。
已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2016年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认证,2019年通过再认证。截止目前,累计申请专利552件,拥有有效授权专利314件,其中发明专利151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16件,拥有注册商标13件,登记软件著作权5件;2016、2017、2018、2020四年成功申报并完成“陕西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2018年成功申报、并于2020年经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通过“西安市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试点项目”,2018年参与西安市知识产权运营战略合作联盟组建并授牌副理事长单位。
(三)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始终秉承“知识产权人”的责任和理念,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将满腔的知识产权情怀转变为行动指南,迅速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贯转化为工作动力,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向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转化迈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地理标志总数量和核准用标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商标申请、注册总量长期居全省前三位;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率先对县级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领先在县级设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为企业“建档立户”;宣传培训工作也长期位于全省前列,2021年宣传周期间启动了对县市区的知识产权专题巡回培训,这也是全省首家举办县级知识产权巡回培训的地市。2012年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执法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先进单位;2017年9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评为“2016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和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突出集体”。
(四)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为指针,积极构建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一是构建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沟通司法、行政、仲裁、调解等机构,推进建立了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的工作机制;二是创新手段开展公共服务,开发了国内首个知识产权领域的信用服务平台“西安知识产权信用服务系统”,上线了全国首个引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大数据的APP“西安知信通”;三是畅通专利预审快车,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线上预审服务平台,拓宽审查领域等措施护航创新主体发展,中心工作受到了各界的好评。
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3个)
(一)李迎波。现任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该同志组织起草了《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制定了《陕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推动出台我国首个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十四运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为明晰新发展阶段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路径和工作重点做出重要贡献。通过实施重大改革创新项目,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取得显著成效。指导西安市获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带动全省构建运营发展新模式。推动7部门联合制定《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获国家首批支持并加快落实。构建合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使陕西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数长期位居全国前列。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构建创标、用标、护标三位一体的地标运用促进体系,深化地理标志产业经济融合发展。任扶贫村第一书记期间运用知识产权推动精准脱贫。2018年、2020年两次荣立三等功。
(二)苟红东。现任宝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注册讲师,中国西北专利侵权纠纷判定中心专家,从业知识产权工作33年。先后从事专利申请和纠纷代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工作,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善于钻研,业务水平较高,承担了宝鸡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示范培育城市、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程试点城市、专利保险试点及示范城市、国家专利纠纷检验鉴定试点城市等多项重大创新性工作,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每年深入企业学校和机关单位培训讲座20余次、培训人员2000以上人次;提供知识产权决策咨询意见30余次,撰写侵权分析意见20多篇;完成国家级知识产权战略课题研究项目1个,省级课题3个;近年来在全国性专业刊物和主流媒体上发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实务文章20多篇;帮助和培养了一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2次获全国知识产权部门和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先进个人,1次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先进个人,1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1次省专利工作贡献奖,1次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荣获省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表彰。
(三)裴海峰。现任延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多年来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初心不改、呕心沥血,用实际行动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通过编写培训教材、起草重要文件、撰写调研报告、组织专项活动等多种途径,倾力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地理标志发展和品牌建设的重大决定,并建立完善了诸多利于延安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品牌保护和品牌服务工作机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8件、取得了零的突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30件、保持全省第一,市财政拨付商标品牌创建奖励资金1980万元、位居全国前列,谱写了一曲振兴延安乡村经济的华美乐章,为革命老区率先实现脱贫攻坚战略性任务孜孜努力、不倦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