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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通告
时间:2022-01-03 08:53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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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陕政发〔2021〕19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对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此前,本厅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继续办理。

特此通告。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各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日

 

 

 

 

附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各市(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1.陕西省司法厅,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电话:02987294703。

2.西安市司法局,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电话:02986788323。

3.宝鸡市司法局,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惠民路17号,电话:09173263098。

4.咸阳市司法局,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电话:02933572870。

5.铜川市司法局,地址:铜川市新区鸿基路3号,电话:09193185974。

6.渭南市司法局,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电话:09132109226。

7.延安市司法局,地址:延安市新区中环大道和北京路交叉口,电话:09118060996。

8.榆林市司法局,地址: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253号,电话:09123890533。

9.汉中市司法局,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5号,电话:09162626982。

10.安康市司法局,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电话:09158169008。

11.商洛市司法局,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电话:09142312867。

12.杨凌示范区司法局,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1号,电话:02987035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