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00号)精神,经逐级推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国家复审,拟将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等4个单位作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秦莉等4名同志作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按照推荐评选程序,现对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4个)
1.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选)
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4名)
1.秦 莉 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陈 强 西咸新区养老保险经办处
3.崔福生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栾文静 榆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备选)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1日
监督电话:029-63915040,63915210(传真)
联 系 人:李鸿伟 李 杰
联系地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7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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