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22〕36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陕人社发〔2021〕40号),经研究,拟认定宝鸡市、安康市、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9日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联系电话:029-6391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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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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