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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5〕132号
时间:2025-12-25 10:24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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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事关国家及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事关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事关教师职业发展和个人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早谋划,早安排,务必于6月底前下发本地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申报通知,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严格师德师风考核。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家和我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师德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严格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存在有学术不端、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坚持正确评价导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对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把教师职称评价的重点放在教师专业知识运用和教育教学能力表现上,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对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评价,激励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双减”有关工作要求,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

四、适时调整评审条件。根据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在2024年业绩条件调整的基础上,2025年继续对高级教师相关业绩条件进行调整。

1.将一线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获得市级以上1项以上或者县(区)级2项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称号”教科研机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获得市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称号1项以上”、校级领导申报高级教师“获得市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称号1项以上”,从评审可选项条件调整为评审加分项,分值权重、加分标准等具体要求,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现行的评审量化标准上调整确定。

政策调整后,一线教师、教科研机构教师和校级领导申报高级教师条件由2024年的“5+2”调整为2025年的“5+1”,即:必须条件5项,可选条件1项。

2.将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一般等次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10%,调整为不低于15%。

五、持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陕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对照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适时调整确定本地区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不断完善乡村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及时公布乡村学校动态管理目录,严密组织实施考核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有关要求,对符合我省《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的申报人员,予以政策倾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市(区)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工作要求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备,并向社会公布。

六、强化评审工作监督。《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已对职称评审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要认真履责,自觉做好评审全过程监督工作。一是各学校、教科研机构作为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对本单位教师提供的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职责,切实把好资料的审核关口。二是县区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权限,要认真作好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申报资料的复验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照评审条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推荐人选的各类申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要逐一进行核查,对资料提供不全的,要督促及时进行补充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说明情况的同时给予退回。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要严格评审工作程序,及时对申报人员实施资格审核,对审核合格的教师集中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对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含免试)的人员,及时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要畅通投诉举报反映渠道,健全追责问责机制,落实专家跨地域交叉评审,严控评审通过率要求,实行评审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

七、认真做好评聘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要求,及时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岗位,并兑现工资福利待遇,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评聘结合情况检查,对未落实评聘结合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暂停其职称评审工作。

八、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结合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主动发布各层级各类型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精准指导所属教师参加职称申报工作。要主动回应基层单位和教师个人的业务咨询、政策解读等问题和诉求,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情况要及时同系统技术人员沟通解决,确保申报工作畅通。另外,各用人单位要督促本校老师按时按要求在系统中完成个人申报,避免发生错过申报时限、未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等问题。

九、严格规范学科设置。按照规定,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学科定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等)、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联系人及电话:

张有乾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29-63915091

续彦君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29-88668696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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