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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布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附件:
1.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