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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备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3-12-18 17:06
来源:省表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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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22号)精神,经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省评选推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经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反馈结果,拟确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备选推荐对象;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夏来水同志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局长汪亚军同志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备选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陕西省评选推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3915104  029-63916171

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楼10-48号

邮政编码:710006


附件: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

(备选)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陕西省评选推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备选)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

(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正处级内设机构,组建于2019年1月,前身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近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固体废物管理、“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尾矿库环境监管等为重点,牢牢守住“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生态环境风险底线,守住了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固体废物领域的环境安全。特别是在2020年8月起,承担陕南硫铁矿污染的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坚定信心、勇挑重担、多措并举、迎难而上,坚持科学系统的治理思路和务实有效的机制措施,全力推进以白河县硫铁矿为重点的陕南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国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座谈会上作交流,陕西日报连续两年专版报道。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评估显示,白河县硫铁矿治理区域水质断面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较2020年相比,pH值上升明显,铁、锰浓度分别下降93.22%、66.22%,磺水河段距离大幅度缩短,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监测显示,白河县硫铁矿5个预警监测断面总体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出省断面水质为Ⅱ类,水质整体为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连续三年被评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厅直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23年被表彰为厅直系统先进基层党支部。

(二)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为榆林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单位,内设8个科室,组建于2019年3月,前身为榆林市环境保护局。近年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红旗飘飘,绿盾榆林”党建品牌为抓手,持续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大气环境质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六项指标全面达标,2021年以来PM2.5平均浓度稳定保持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21年全市16个国考断面整体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国339个地级市中位列第二;2022年至今,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93.75%,超过省考目标任务6个百分点。2022年,被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评为“三线一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形成了一批好的做法”,汛期污染管控被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作为典型地区予以示范推广,“红碱淖湿地湖心岛生态环境修复与遗鸥种群保护”入选2022年生态环境部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名单。近三年,共受到20余项中省市表彰。

(三)铜川市生态环境局。铜川市生态环境局为铜川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单位,内设8个科室,组建于2019年3月,前身为铜川市环境保护局。近年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全覆盖建网、全网格监管、全链条治理、全要素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五年新增优良天数46天,达到281天,2023年以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居汾渭平原11个地市第一,改善率全省地市第一。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好转,水质改善率2021年全国第一,岔口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优于国考两个类别。土壤防治稳固提升,无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和农村黑臭水体。在西北地区率先建成危险废物智慧监管系统,收运效率提高20%,违法行为下降43%。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率分别达到77.39%和87%,森林覆盖率达到4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03%,4家企业入选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建成国家绿色工厂企业3家。铜川市先后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获全国“践行生态文明发展优秀城市”“中国最美绿水青山生态名城”称号,获批国家级危险废物数智化环境管理和碳监测试点城市。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先后被评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全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等。

(四)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为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组建于2018年7月。近年来,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重大战略部署,积极践行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打造了高效、精准的指挥调度体系,有效推动了西安市环境监测智能化、环境数据分析规范化、环境宣传教育创新化等多项环境治理领域的创新突破,为西安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贡献了重要力量。先后为“第十四届运动会”“中国-中亚峰会”等国家级会务活动提供环境质量技术保障。指挥中心坚持以实现污染物精准预警预测为目标,持续拓展前端感知体系,不断提升“智中枢”能力,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队伍建设。“西安生态遥感监测管理系统”被全国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组委会评为“优秀应用案例”,2020年以来单位先后被授予西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巾帼文明岗”“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评为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五)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正科级派出机构,组建于2019年4月,前身为镇坪县环境保护局。近年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生态立县战略,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8年获得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优秀等次,3次获得县委县政府重大贡献奖。狠抓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2022年空气优良天数达364天,2023年以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7年位列全省第一。全县主要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优于II类水占比达到100%,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前列,土壤环境持续保持稳定。狠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成功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让每一片绿叶焕发财富光芒》入选中央组织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典型案例。狠抓问题排查整改守牢底线。认真开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市县交办问题整改清零,持续抓好水气土和其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多年来,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二、先进工作者

(一)夏来水,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200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曾在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环保产业管理中心、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站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现任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2022年7月至今,作为援藏干部赴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工作。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主要参与总量减排、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任劳任怨,表现突出。2019年,承担陕西省第六批短期专业技术援藏任务,克服高原影响,服从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2021年,承担十四运会环境治理部综合性文件和简报编发工作。2022年主动报名参加陕西省第十批援藏工作,向阿里地区组织部、巡察办和20家企业单位宣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任陕西第十批援藏工作队地直一支部组织、纪律委员,得到各方肯定。先后被评为“第十四届运动会”气象保障先进个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厅直系统2021、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撰写的文章获得“第十四届运动会”组委会优秀征文二等奖,在阿里地区生态环境系统“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演讲比赛中获三等奖。

(二)汪亚军,男,汉族,1976年8月生,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历任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延安市安塞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延安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副科长、科长,延安市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现任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局长。该同志坚持原则,大胆管理,率先垂范,踏实工作。注重理论研究,勇于创新,提出了煤种转换、天然气供暖、燃煤锅炉改造等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新思路;在全市率先推广打井泥浆岩屑制砖技术;总结出原油管输、污水回注、生态恢复、清洁井场建设和伴生气回收利用等油区环境综合治理措施;主导富县在陕北地区第一家率先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在宝塔区强力推进“铁腕治水”“铁腕治气”,辖区各断面水质从劣V类提升到Ш类水质,空气质量从优良天数315天增加到329天;成立全市首支“环保医生”队伍、“环保诊室”,零星危废管理、雨污混排智能化改造等工作亮点突出。2020年被评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延安市生态环境系统优秀公务员,2023年入选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