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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20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规范性文件:10-339〔202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