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局),各有关技工院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16-2020年在全国组织千所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贯彻落实好这项行动,打赢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我省技工院校就读并拥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校给学生开具学籍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1),由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学籍证明赴户籍所在县(区)扶贫办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申请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1.技师学院、高级技校和省级重点以上技工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开展的短期职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执行当地同类职业培训的最高补贴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职业培训期最长不得超过1学年,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各技工院校要将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情况及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职业培训情况填报《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表》(附件2)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技工教育享受补助资金情况表》(附件3)于每年12月25日前向同级人社部门上报。各市人社局汇总市属技工院校《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表》并于每年12月底统一向省厅上报。
联系人: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琨
电话(传真):029-87294654 电子邮箱:pxc01@126.com
陕西省扶贫办开发指导处 杨小娟
电话:029-63916710
附件: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学籍证明
2.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表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技工教育享受补助资金情况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扶贫办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