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687995250R/2011-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11-09-28
  • 效力状态 失效 文号 陕人社发〔2011〕143号
  •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人事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人事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1-09-28 16:45
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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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市(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无线电管理机构,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院:

人事考试承担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多类国家政策性考试,是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任务,直接涉及到广大参考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公正,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努力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有序的考务工作管理体系,确保人事考试安全、有序、高效,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人事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委组织部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和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和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的重大政策发布考试公告和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共同负责公务员录用考试和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命题、制卷、报名以及考务实施工作;负责评卷、分数线划定成绩公布和后期面试、体检及录取的协调管理工作。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我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管理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日常考务组织工作。发布报名文件,组织考生报名,试卷预订,联系考点和编排考场,检查省直考点考前业务培训指导市(区)考试机构的考务业务工作,组织人员巡考,按上级规定寄送试卷或自行组织评卷,适时发布各项资格考试成绩。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为成绩合格考生颁发合格证书。

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统筹协调考点设置,合理安排考试场所保障各项人事考试工作的正常运行。考点学校要提高对人事考试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接受人事考试任务,认真抓好各项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的落实,按标准要求设置考场,严格遵守和执行人事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好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切实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严肃考风考纪,防止考务差错和违纪舞弊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各项人事考试任务安全圆满完成。

四、公安系统配合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的人事考试任务,协调指导属地公安机关维护考场周边秩序,保障交通顺畅,防止发生群体事件,确保考场周边安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考生身份的查验,防止考试作弊。要做好网络的监控适时跟踪打击利用网络作案、作弊的违法行为和事件。

五、卫生系统协同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共同制定人事考试卫生应急预案,加强对各级考点的医务支持和防疫指导,确保考试期间的疾病防控和卫生保障,必要时安排医务人员到考点值班。

六、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配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人事考试任务,指导协调各市(区)无线电管理派出机构,在考试期间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考场周边区域相关无线电信号的监控,协助做好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作弊行为的各项工作。全面做好人事考试工作,关系到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关系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相关工作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精诚合作,同心协力,努力把人事考试事业提升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度,开创我省人事考试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