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
新媒体分享
登录
注册
简体
简体
繁体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全部
全部
标题
正文
搜索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 谁来承担责任?
时间:2025-08-04 09:35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分享: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附件下载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