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建议》(第4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好,这对我们下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支持政策很有启发和帮助。
一、关于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引进力度问题。一是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对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可采取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硕士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二是继续做好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工作,简化招聘程序。每年为我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000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经考察直接办理聘用手续;超过招聘计划的,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
二、关于对基层医护人员待遇给予倾斜问题。2017年起,在全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2022年,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我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同时将“两个允许”政策覆盖至全部医疗卫生机构。我省的薪酬改革实施意见,从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落实分配自主权、优化薪酬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考核评价、加强经费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措施要求。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两个允许”有效落实。通过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建立了体现岗位职责、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普遍提高,激发了广大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简化招聘方式,进一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检验、公卫等各学科人才引进。落实好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措施,切实提升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您继续关注、支持人社事业发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