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彦峰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俄乌战争未息,台海危机又起,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扑朔迷离,西方“新八国联军”遏制打压我中华之心不死,加之近3年的新冠疫情导致世界经济经历了劫难,迈向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面临的挑战新旧交织,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三重压力,致使我国及我省经济形势下行压力依然严峻,在此背景下,稳定经济、提振信心成为更加迫切的任务。
当前,中小微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对经济增长和吸纳就业越来越大,加大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扶持意义重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紧盯援企纾困,聚焦保障民生,积极研判新形势、出台新政策、制定新举措,助力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
3月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50条强信心稳经济、恢复市场活力的措施,涵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等方面,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
4月6日,省人社厅印发《2023年全省就业创业十大行动》(陕人社函〔2023〕10号),常态化落实吸纳就业社会保险、一次性见习留用等补贴项目,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数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精准推介政策信息。
5月4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73号),明确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
5月9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支持全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79号),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招工用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畅通人才发展通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18条措施。
6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2号),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费率、继续实施稳岗返还、优化实施税务优惠等助企纾困稳岗政策,支持其稳定就业岗位。
上述政策的实施,其精准度之高,针对性之强,受益面广,将大大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无疑是为企业雪中送炭、雨中打伞。我省今年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预计将降低企业成本68.8亿元,其中失业保险54.5亿元、工伤14.1亿元。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预计将惠及中小微企业10577户、职工184.92万人,返还资金7.12亿万元,社会效果逐步显现。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加大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保功能作用,在确保社会保障水平不降低、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加力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突出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降本增效、稳定就业岗位,为实现奋进式中国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