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彩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助力科技强省建设的建议》(第2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业务管理。技工院校是以培养技术工人为主要目标的专门学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职业培训机构是为劳动者从事各种职业提供劳动技能业务知识服务的重要机构,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育均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33所,分布在除延安市之外的11个市(区),在校生17.4万人,教职工1.1万人,开设有机械、电工电子、信息等15大类,机械装配、烹饪、幼儿教育等170多个专业,覆盖一、二、三产业,每年向社会输送5万余名毕业生;共有职业培训机构912所,分布在全省12个市(区)、107个县区,每年面向企业职工、农民工、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50万人次。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立足陕西实际,精准施策,落实落细各项政策,不断推动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均衡发展,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和输送,缓解高技术产业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矛盾,助力科技强省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按年度开展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严格办学条件,通过厅门户网站和陕西技工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布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录;突出监督重点,促进规范办学,2022年首次安排学校自查和全口径学籍信息比对,清退重复学籍;加大财政资金项目支持,在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二是加强师资能力建设。鼓励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引进企业优秀技能人才、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任教;完善我省技工院校教师、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出台《陕西省技工院校参加全国性教学和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奖金发放暂行办法》,进一步激发师生创业创新精神;组织全省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按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选拔工作,引导教师提高教学能力。2022年已实现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全程网上申报。三是加强培训能力建设。以人社部认定的15所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为抓手,推进全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突出新能源汽车、无人机、电子技术等新型专业,加大技能人才输出力度;探索新型学徒培养模式,实现学习过程和工作过程的深度融合,提升技校学生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如宝鸡市采取“校企双师”模式,通过选拔企业技能人才担任学徒导师,讲授实操技能和生产经验,促进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衔接,打通企业技能人才供给的“最后一公里”,受到用工企业和参训学员的广泛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改革力度,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开放的思路、更有效的措施,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破解当前“学生就业压力大和企业用工难”双重困境,使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更好服务科技强省建设。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提升培训实效。技能培训能够提升劳动者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满足我省高技术产业日益增加的用工需求。我们将积极对接教育、财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我省技工院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强化项目支持,在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协调发改、教育部门将技工院校纳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支持技工院校发挥培训优势,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及时兑现政府培训补贴。
二是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整合校企资源,加快工学一体化课程改革,吸纳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技工院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型专业、共同招生、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鼓励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共同发展“互联网 教育培训”模式。深化新型学徒制改革,鼓励技工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技工院校建设培训基地,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拓宽合作内容和形式,形成“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实现入校即入企,毕业即就业。
三是聚焦高新产业,加强专业建设。实行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在人社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补充省级专业目录;鼓励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聚焦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围绕能源化工、汽车等6大支柱产业14个重点产业领域的23条重点产业链,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开设我省急需的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和紧缺的护理、康养、家政等相关专业;新设专业实行备案制,并给予开设重点专业的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资金支持。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监督我们技工教育,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