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医改工作的提案》(第7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安排部署,立足部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动全省医改工作和健康陕西战略目标实现。
一是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2017年起,我省在宝鸡、延安、汉中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2022年,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我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从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落实分配自主权、优化薪酬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考核评价、加强经费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措施要求。2023年3月和2024年元月份,分别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全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两个允许”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调研。各市、县(区)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同时,将“两个允许”政策覆盖至全部医疗机构,并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为基础,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落实,各市、县(区)结合工作进度逐项下达任务清单,倒排工作周期,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安排部署,稳妥统筹推进。目前,全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两个允许”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医务人员收入水平较改革前稳步提高。
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继续实施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硕士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及以上、年龄条件放宽为40周岁以内。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经考察考核合格,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体系,充分用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持续开展为乡镇卫生院培养5年制本科医学生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抓好“两个允许”政策落实,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确保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切实解决基层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