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687995250R/2025-00070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人社函〔2024〕319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03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0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1-15 16:2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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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启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产教融合促发展、政企联手育匠才的提案》(第4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发展、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及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专门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您的提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人社工作进园区和职业教育招生平台。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559号)要求,建立24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园区重点企业服务清单,记录企业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企业职工培训、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校企合作培养、组织参加技能竞赛、两类人才贯通等方面政策享受、落实情况。建立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每年与教育厅统一发布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学制年限等信息,通过官网对外发布,确保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执行度,确保惠民利企政策应享尽享。

二、改进校企合作模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支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对纳入人社部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的技工院校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纳入工学一体化建设的专业,要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大力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工学一体化建设专业要备案为该专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机构,并在对本校学生开展自主评价的基础上备案为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和评价。推进企业“订单班、冠名班”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用工适配度,确保培训后及时入企就业。建立园区技能人才培训平台,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根据技能人才需求清单,集中培训资源优势,入驻园区建立园区培训中心,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优质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带动其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企业建立技工教育产业联盟,根据产业需求,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三、推动企业“人人持证”和做好企业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人社部门高度重视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打通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要求企业全面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推动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加大对企业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人社部门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实施“陕西省首席技师、卓越技术技能人才、陕西省技术能手”评审选拨,“陕西省首席技师”每年评审40名左右,“陕西省技术能手”每年选拔500名左右。

再次感谢您对技工教育发展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支持,加大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校企合作力度,为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