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687995250R/2025-00071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人社函〔2024〕327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58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5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1-15 16:2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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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我省西部计划志愿者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提案》(第6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您对我省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作用发挥和政策支持倾斜分析,以及意见建议,反映了目前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出口面临的问题。您的提案对我们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下力气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出口问题很有启发和帮助。

一、现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报名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我省事业单位,不受服务期的限制。同时,我们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二、关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口问题。西部计划志愿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工作涵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参考我省公务员有关做法,借鉴外省经验,我们将向人社部积极反映队伍现状,争取政策支持,并会同省委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口问题,力争形成“进得来、出得去”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市进一步落实好关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各项保障措施。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您继续关注、支持人社事业发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