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687995250R/2025-00079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人社函〔2024〕349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1-16 08: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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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您提出的《关于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形势下,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产业振兴是基础和关键。政府大力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其中,这对于民企健康成长、巩固脱贫致富成果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看到,正如提案所述,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中还存在发展层次低、机制不健全、制约因素多等薄弱环节。根据贵单位提出“建立双向奔赴模式、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健全服务保障机制”的建议,省人社厅结合相关业务,主要措施如下:

一、多管齐下,打好人才振兴“组合拳”

(一)推动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支持陶瓷、刺绣、泥塑、工艺美术等非遗乡村人才、乡村工匠、乡村手工艺人、传统技艺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或参加技能等级评价,鼓励有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为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培养储备人才。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七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其中,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二)支持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创办者每人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民营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对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分别按每个50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原则上每孵化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的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的补贴不超过3000元。

(三)保持乡村人才招聘招募政策倾斜。深入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放宽一允许”招聘倾斜政策,在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中,明确最低基层服务年限,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乡村建功立业,稳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三支一扶”招募岗位可面向本县生源(或户籍)报考,专业以农、林、水为主,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7万人,高校毕业生基层返乡就业导向明显。

二、精准施策,找准乡村振兴“领航标”

(一)发展县域产业,助力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培育壮大吸纳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县域主导产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围绕“3+X”特色产业,提升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水平,创建产业园区,扩大劳务用工规模。推动共建绿色就业研究中心(秦岭基地)。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0%,占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的比例不低于30%。注重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经济”、文化旅游“景区服务经济”、现代乡村“绿色服务经济”、电商经济等带动就业作用,推动与特色农副产品、非遗产品、住宿餐饮等产业深度融合,吸纳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

(二)完善创贷政策支持,优化经办流程。出台《陕西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一是降低小微企业申贷门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占企业现有职工人数比例由15%下降为10%(超过100人企业由8%下降为5%),创贷政策惠及更多小微企业。二是提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贴息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更好地满足创业民营企业群体的资金需求。结合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收集产业园区及企业贷款诉求,针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不同银行目前所需手续及办理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的通知》,统一各经办银行所需资料清单,规范经办流程,最大限度提升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等服务对象申请贷款的满意度和便捷度。截止目前,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639笔、发放金额25.49亿元,其中,面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发放贷款4721笔,8.62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发放16.06亿元,直接扶持创业6944人,带动就业24783人。

(三)省内流动就业,无感接续参保。省人社厅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持续推进经办改革和服务创新。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省内流动就业时,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新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个人在新就业地接续参保关系,原就业地缴费年限及记录自动归集至新就业地连续计算,切实维护和保障用人单位及职工合法权益。此后,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打印缴费凭证或出具凭证编号,解决社保转移办理在原单位、原就业地经办机构、新单位、新就业地经办机构之间“多头跑”“往返跑”问题。

三、搭建平台,当好乡村振兴“服务员”

(一)开展全省创业专家基层行活动,服务返乡创业企业。走访返乡创业园区、当地返乡创业初创或明星企业,面对面、零距离为企业“把诊问脉”,通过授课、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创业者宣讲创业政策和相关专业知识等,帮助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活动开展六年以来,全省省级创业专家基层行活动共邀请创业专家50余人次先后走访30余家返乡创业园区、返乡创业企业等,与200余家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思想碰撞,帮助企业有效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和困难,进一步促进返乡创业带动乡村振兴。

(二)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返乡农民工以及有创业资源对接需求的青年领创项目等广泛开展场地资源对接、密集举办融资对接双选会,共享发布创业载体的自有设施设备资源信息、入驻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信息,为有需求的创业实体提供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机会。积极邀请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共同参与,组织创业项目路演、融资推介双选会、“政企银担”交流等系列活动,扩大投融资对接服务渠道,实现企业与农村和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

(三)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服务返乡入乡人才。通过搭建人才驿站、人才服务站、专家服务基地、青年之家等人才服务平台为返乡入乡人才创业创新提供优质便捷的政策咨询、职称申报、技能等级评价等服务。畅通乡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打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与高技能人才评价界限,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保障各类所有制乡村人才享受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评价平等待遇。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融合贵单位的宝贵建议,继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确保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做好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工作,发挥好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在吸纳就业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吸引更多的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和城市人才下乡就业创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