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687995250R/2025-00080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陕人社函〔2024〕366号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1-16 08:23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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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显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陕西省内出租车司机申办养老保险的提案》(第2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近年来,我们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地将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截至2023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员分别达到3154.67万人、531.19万人、696.82万人。

您提出的为出租车司机申办养老保险的有关建议,对我们加强和改进社保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一、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做好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2012年,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全省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实行公司化经营的企业要按规定为出租车司机办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手续,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承包经营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出租车司机,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就业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承包经营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出租车司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文件精神,与用人单位(出租汽车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出租车司机,由企业为其参保缴费;承包或个体运营的出租车司机,可以个人身份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个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决定。

二、我省出租车司机参保缴费情况

经我们调查,我省出租车产权分为“公户车”“私户车”等,有“公司制”“承包制”“挂靠制”等多种经营模式,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关系松散且复杂多样,绝大多数不存在劳动关系。

占比最多的挂靠或承包经营,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偿提供经营资质,司机以公司名义运营,在向公司缴纳管理费用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也未向司机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因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司机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也不为其参保缴费。同时,出租车司机群体从业无地域和户籍限制,人员流动性较大,大多数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针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7月份我们在几个出租汽车司机较为集中的市进行了调研走访,情况如下:西安市现有出租车数量约15452辆,其中公户车11433辆,采取承包经营模式;私户车4019辆,为个体挂靠经营。西安市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西安市大型国有企业,现有出租车4560辆,绝大多数车主均以个人身份参加了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司名下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380名管理人员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渭南市万通、四通、永安、华山等4家公司共有出租车491辆,全部为挂靠或承包运营;615名出租车司机中,有177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81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1%;宝鸡市吉利、大丰、玉祥等10家公司有出租车783辆,902名出租车司机中,有118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63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7%;咸阳市华光出租服务部、秦都出租汽车客运服务部等28家公司共有出租车2935辆,主要为承包或挂靠经营,3286名出租车司机中,283人以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936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81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2%。

通过以上调研走访,虽然我省绝大多数出租车司机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受运营模式、劳动关系、收入水平、缴费能力、主观意愿等多种因素影响或限制,大多数人选择参加了缴费和待遇水平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非缴费和待遇水平相对较高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三、近年来我省对包括出租车司机在内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和服务

一是参保缴费和养老金计发调整政策统一公平。在我省范围内,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不分城镇、农村和本省、外省户籍,均可以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进行缴费。缴费后,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均按照同样的标准记录、计息、转移;到龄退休后,养老金计发办法相同,养老金调整同步。二是养老保险关系实现了跨制度跨省转移。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了跨省转移接续;2014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了跨制度转移衔接。包括出租车司机在内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自己选择参保险种、参保地和待遇领取地,归集、转移和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城乡劳动力实现了自由流动就业。三是社保服务不断优化简便。近年来我省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等高频服务,已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取消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直接接续;参保人员到龄后“刷脸办”退休,养老金可申请“预发”。这些服务举措,得到了企业群众肯定。

四、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案中的建议以及沟通中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近期我们积极主动联系对接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推进出租车司机等群体的参保缴费工作。一是在政策上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部署,合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规范统一退休年龄,持续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二是按照国家“精准扩面”要求,联系交通运输部门获取出租车司机人员数据,开展比对筛查,确定未参保人员信息,实施“精准扩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三是落实国家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部署,配合税务部门抓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及时传递缴费数据,精确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员工参保缴费,全力化解社会保险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五是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鼓励引导出租车司机等群体高质量参保缴费,实现老有所养。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