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687995250R/2013-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3-03-27 14:22
来源: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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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主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二)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省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四)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

二、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六)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

(七)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八)做好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九)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十)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有人数2216人,离退休人员636人。其中省社保局为省级垂直管理单位,共管理市级养老经办机构11家,县级养老经办机构107家。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实有人数

 

合计

行政人数

参照公务员管理

其他事业人员

 
 

 

合  计

 

2216

245

1809

168

 

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行政单位

245

245

 

 6

 

2

陕西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6

 

16

 

 

3

西安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事业单位

18

 

 

18

 

4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60

 

60

 

 

5

陕西省劳务交流指导中心

事业单位

12

 

 

12

 

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

事业单位

9

 

 

9

 

7

陕西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

事业单位

13

 

 

13

 

8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事业单位

15

 

 

15

 

9

陕西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2

 

 

12

 

10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数据与网络安全监管中心

事业单位

10

 

 

10

 

11

陕西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0

 

 

10

 

12

陕西省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8

 

 

8

 

13

延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72

 

172

 

 

14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82

 

182

 

 

15

渭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89

 

189

 

 

16

杨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4

 

14

 

 

17

商洛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94

 

94

 

 

18

铜川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66

 

66

 

 

19

西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38

 

238

 

 

20

汉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81

 

181

 

 

21

榆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45

 

145

 

 

22

安康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45

 

145

 

 

23

咸阳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42

 

242

 

 

24

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8

 

12

 6

 

25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34

 

34

 

 

26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5

 

 

15

 

27

省人事考试中心

事业单位

14

 

 

14

 

28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20

 

 

20

 

29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与离退休费审核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7

 

7

 

 

30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7

 

7

 

 

31

省人事争议仲裁中心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5

 

5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3年预算收入总计29334.94万元,本年收入28753.6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8402.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00万元,其他收入201.5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3年预算支出总计2933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9.72万元(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7438.22万元),项目支出11545.22万元(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0963.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50万元。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实有人数进行测算填报。日常工作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7438.22万元,比上年增加4986.0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3年起将上卡离退休费、上卡离退休生活补贴和改革性补贴纳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正常调入,工资增长,公用经费上调等。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项目实施轻重缓急排序编制。主要用于全省社会保障机构能力建设、劳动关系协调、就业政策落实、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0963.90万元,比上年增加545.68万元,主要为大学生毕业见习、专家评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公务员考录、劳动人事仲裁办案等项目经费增加。

 

附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