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主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省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管理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陕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管理来陕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政府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及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围绕民生为主、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质量和效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一级预算单位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预算单位14家,其中行政单位有厅机关(含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费审核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办公室、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与网络安全监管中心)、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省社会保障局(含省社保局机关、市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含西咸新区12家、县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107家)、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有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厅机关服务中心、厅宣传中心、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省劳务交流指导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含西安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21人,其中行政编制222人、事业编制1899人;实有人员2018人,其中行政222人,事业1796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87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51套。 2018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353.64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9456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90353.64万元(含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4242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2534.76万元,其他收入1523.3万元(主要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补助资金)。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76970.08万元,增长17591.62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2、支出情况。2018年预算支出总计945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7759.6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4658.1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50万元, 未安排支出的实户资金1993.92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总计76970.08万元,增加17591.62万元,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90353.64万元,比较去年69892.52万元,增加20461.12万元,主要为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增长63.9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其中人员经费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实有人数进行测算填报;公用经费根据财政要求,按照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专项业务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项目实施轻重缓急排序编制,主要用于全省社会保障机构能力建设、劳动关系协调、就业政策落实、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部门财政拨款收、支90353.64万元,比较去年69892.52万元,增加20461.12万元,主要为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增长63.97%。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50.98万元、教育支出2234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880.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39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51万元、教育支出11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3.5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54080.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9.62万元、教育支出2222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7.71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长20461.12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分析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616.3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的增长;教育支出增长2025.84万元,主要为技工学校免学费专项资金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7554.43万元,主要为就业补助资金和技工学校助学金专项资金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4.48万元,为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经济科目分类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1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83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67.24万元、资本性支出214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80.98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1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4.74万元;公用经费6392.6万元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721.28万元,资本性支出1671.3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54080.06万元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774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62.5万元,资本性支出475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长20461.12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分析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长5875.06万元,主要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调至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增长和相应的社保缴费增加等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907.45万元,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344.54万元,主要是技工学校免学费和技工学校助学金专项资金的增加;资本性支出增加334.07万元,主要为增加办公基础设施改造修缮及配套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共安排支出377.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4.00万元,公务接待费96.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89万元,下降22.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我厅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缩了一般性开支。
2018年会议费预算615.4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培训费预算1337.98万元,较去年下降21.88%,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规模和次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92.60万元比上年度5903.33万元增加489.27万元,主要是人员自然增加、部分定额标准的调整增加公用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11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201.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434.07万元、采购工程类预算475万元,主要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网络建设费用。
八、专项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含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出自财预〔2016〕143 号、陕财办预〔2016〕141 号文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