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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14: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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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总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统筹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6个方面12大项目标任务,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谋好篇布好局。围绕民生重点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细化任务清单,利用自媒体优势,定期发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引导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编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确定112项主动公开事项,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开。

(二)立足群众需求,主动宣传解读。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为基础,采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微信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73条。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华商报、陕西日报开展“西安问答·讨薪专题”专题宣传,开设专栏22期,陕报专版整版1期;在华商报直播访谈节目中,现场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百姓问题;同时,还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及时曝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围绕就业扶贫,结合我省社区工厂、毛绒玩具产业等就业扶贫工作亮点,在中省主要媒体刊发信息158篇,在政务微信、微博开展就业扶贫专题宣传21期。聚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职业技能提升等民生政策,通过召开媒体通气会、编制政策问答和案例说明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34次,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熟悉相关政策。尤其是今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诙谐幽默的方式推送了题为《@咱爸咱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涨啦!》的政务微信,取得良好成效。

(三)丰富公开手段,提升公开效能。坚持上下联动,构建信息公开网络矩阵。与新浪陕西合作开发以政务微博为主体的省级矩阵基础平台,建立省市两级人社矩阵微信群,人社部矩阵任务在省市两级人社部门“一网双微”平台实现及时转发。坚持借力发力,加快媒体深度合作。联合凤凰网陕西通过“风直播”栏目,现场直播全省法治人社知识竞赛决赛和“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先进事迹陕西站宣讲活动,观看活动直播的网民达百万人次。坚持多点融合,巩固信息公开主阵地。升级改版厅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栏目内容;强陕西人社“一网两微”平台建设,提升发布数量,增强平台活力。全年厅网站发布信息584条,政务微信620条、发布政务微博1203条;“12333”电话咨询服务来电总量2747234个;“厅长信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361件,网上信访系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69件,均已答复完毕。

(四)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2019年,我厅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30件、政协委员提案37件,已全部按时办结。我厅被省人大办公厅评为“建议承办先进单位”。严格落实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制度、拓展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件,已全部按时办结;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26

规范性文件

19

17

4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8

28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无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0

3438.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3

9

0

5

0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4

0

2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3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4

0

2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1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2

0

0

0

0

0

3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2

3

9

0

4

0

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1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出台的民生政策,解读深度不够,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距离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准确理解政策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还不够多样化,大量公开内容以文字为主,动画、漫画、图表的运用还不够。三是“12333”电话咨询服务水平还不能很好满足群众需求,电话接通率、政策解答精准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及时公开政策,加强政策解读,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