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14:44
来源:办公室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围绕落实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调控,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以信息的及时公开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疫情防控条件下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一)强化安排部署,推进主动公开更主动。厅成立由厅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厅党组领导下,负责厅政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拟订相关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注重工作统筹,制定下发《2020年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重点。调整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了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制定了宣传工作7类12项重点任务,全部如期完成。强化工作规范。定期发布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的涉疫情政策答复口径,在全省人社系统印发了《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了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标准、时限,解决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公开什么、怎么公开的问题。

(二)强化规范办理,高质量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渠道,规范流程。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提交系统,为方便各类群众申请,还提供申请表下载功能。在厅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每个业务处室安排一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标准、规范办理。对每件公开申请,能按时限答复,全年办理138件,无延误或申请延期。能按照《条例》规定区分不同情况,作出标准答复,对于个别难以判断能否公开的申请,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能公开则公开。

(三)强化信息管理,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依法界定信息,对每份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依法界定能否公开,并在文件中注明此件公开、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字样,对公开文件,督促按时限在厅官网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文件,凡申请,必公开。依法规范信息,对厅制作的信息,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明确主办单位,编排发文字号,规范文件格式,标明发文时间。依法管理档案。厅安排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对历年发文,按年限、按业务分类归档,制作目录,方便检索查询。

(四)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巩固网站主阵地。启动实施了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进一步优化栏目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开设了政务公开目录、人事人才、就业创业服务、招考招录、职业技能提升、技工院校招生、防疫全民服务、工伤保险政策、重点人群政策、职称评审、行风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等12个专栏。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发了“秦云就业”小程序,目前,可提供问政策、找工作、查社保、保权益等13类95项服务事项。开发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创新推出“刷脸登录”“社银支付”“免填表”“免盖章”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

(五)强化监督保障。促进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纳入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登记统计。对未按时限要求答复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照省政务公开办每季度下发的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逐条明确责任处室、规定整改时限,逐渐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8

18

5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9

0

2

0

16

0

1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1

0

5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3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1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1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9

0

0

0

0

0

9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6

0

1

0

5

0

7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2

0

4

(七)总计

116

0

2

0

17

0

1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宣传解读不深入,主动公开不主动,依申请公开界限把握不准,新媒体利用不充分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业务工作同谋划,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重要手段,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充分开发利用新媒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强化法规意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受理,按时答复,并做好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