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主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省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管理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陕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管理来陕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陕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省政府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级垂直管理单位,共管理四级预算单位134户。其中一级预算单位 1 户,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二级预算单位 16 户,分别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陕西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本级、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陕西省劳动就业服务局、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陕西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陕西省劳务交流指导中心、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西安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陕西省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三级预算单位11户,为各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四级预算单位107户,为省级垂直管理县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9095.2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44.8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2)事业收入544.1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厅属单位承担各类考试收入。
(3)经营收入649.97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厅属单位承担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各种资格培训、基层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等收入。
(4)其他收入11802.44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从人社部、各市、县等非本级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同级财政专户拨入、利息收入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00.44万元,主要是厅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5853.4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2、支出总计99095.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252.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2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7.96万元(主要包括全厅系统离退休费、抚恤金、助学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821.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1.61万元。
(2)项目支出52055.7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事务类支出13863.31万元,教育类支出28739.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452.88万元。
(3)经营支出675.23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厅属单位承担的各种资格培训、基层事业单位招录等支出525.45万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支出149.78万元。
(4)结余分配203.51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6908.45万元,主要包括:财政已下达指标但年底前未拨付的资金;资金已拨付到本部门,但因政策变化或计划调整导致工作任务终止而产生的剩余资金;当年预算支出需跨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3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5.84万元,项目支出49941.75万元。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以及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37.59万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类支出13496.08万元,教育类支出28739.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52.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0.0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89.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6.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0.07万元,公务接待费273.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6.14万元主要用于厅系统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外国专家引智、高技能人才交流等项目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0.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系统执行公务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全省执法、开展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险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调研,公务员管理、引智项目评估、劳动关系协调、基金监督、考试考务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过路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273.27万元,主要用于省外相关部门来陕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参与西恰会、农高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外国专家进行引智项目评估等接待工作支出。
附件(点击下载):
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69944.8 | 一、基本支出 | 13 | 29252.36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15521.35 | |
三、事业收入 | 3 | 544.17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5807.96 |
四、经营收入 | 4 | 649.97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7821.44 |
五、其他收入 | 5 | 11802.44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101.61 |
6 | 二、项目支出 | 18 | 52055.71 | ||
7 | 三、经营支出 | 19 | 675.23 | ||
8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0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82941.38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81983.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300.44 | 结余分配 | 22 | 203.51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15853.4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16908.45 |
收入总计 | 12 | 99095.26 | 支出总计 | 24 | 99095.26 |